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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经适房:子女若继承房产有条件 补缴差价最高30%

房天下郑州二手房网  2011-09-23 08:53:00  来源:东方今报
[提要]最近,郑州市经适房管理又出新规,其中规定,父母留下的经济适用住房,子女要想转移房子的所有权,还要先看看自己是否具备购房资格。此外,已经买了经济适用住房,又去买别的房子,要想办下新房子的房本,必须先退掉自己的经济适用住房或者补缴差价,相关部门才会为新购房子办理房产证。

●经适房继承有条件

父母留下的经济适用住房,子女要想转移房子的所有权,还要先看看自己是否具备购房资格。

该通知规定,因继承、离婚等原因需要转移经济适用住房所有权的,被转移人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需缴纳差价款取得完全产权后方可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不缴纳差价款的,由政府回购。

此外,已经买了经济适用住房,又去买别的房子,要想办下新房子的房本,必须先退掉自己的经济适用住房或者补缴差价,相关部门才会为新购房子办理房产证。

●补缴差价为30%

不少人知道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不够5年,需要在缴纳土地等相关价款(以下简称差价款)后才能买卖,但很少人知道,这差价款是按原房价什么比例收取。

通知规定,不同时期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其需要缴纳的差价款比例不同。郑州市政府第146号令出台前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按原房价10%收取;按146号令有关规定购买的,按原房价20%收取;按郑州市政府第189号令有关规定购买的,按原房价30%收取。

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后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购买时间满5年的,上市交易时不再缴纳差价款。购买时间不满5年的,上市交易时需退回所享受的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

链接:郑州二手房

二手房是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的房产。它是相对开发商手里的商品房而言,是房地产产权交易二级市场的俗称。包括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房改房)、解困房、拆迁房、自建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

链接:郑州二手房买卖

根据房改有关政策,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可以上市出售,包括按照成本价、标准价以及按标准价优惠办法购买的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安居工程住房;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按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指导价格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按照高于规定成本价的价格购买的安居工程房和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比如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由政府房管部门直接管理和由产权单位自行管理的公有单元式住宅楼房,包括新建楼房和已住用的楼房均可出售。 为维护交易双方的利益,二手房交易需要有一定的程序。由双方订立买卖合同,据合同规定,由买方将资金付与卖方,依法办理房屋产权手续,由卖方将房产腾退如期交与买方。

责任编辑/liguang.zzes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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